如东职工医保部分服务外包 自付部分可报销50%
省、市对职工医疗保险药物分为甲、乙、丙三类,有不同的报销比例,今年1月 份《南通市职工医疗保险条例》颁布实施后,丙类药被列入不可报销范畴。据县医保中心负责人介绍,丙类药主要是一些进口药、进口医用器械,价格昂贵,但一些 重病患者又不得不用,特别是一些癌症患者,但又不能报销,有些患者为了减少经济负担,放弃使用,但带来很大的痛苦,有些本可治愈的病就被延误。为减轻投保 职工的医疗费用,从去年年底,我县就酝酿医疗保险部分服务外包,对丙类药被列入不可报销范畴服务外包给南通利安人寿保险公司,保费每人120元,50%由政府出资,50%由个人账户的今年增资部分投入,统一由县医保中心代表职工投团体保险,称为“职工住院自费补充保险”。丙类药可报50%,封顶10万元。